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5月10日
發文字號:(106)省貿得業字第0378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標檢局預告修正「應施檢驗家庭用壓力鍋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6.5.2.經標三字第10630001971號函辦理。
二、修正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三、修正依據:商品檢驗法第十條第一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四、「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家庭用壓力鍋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修正草案對照表」。本案另載於該局網站(網址: http://www.bsmi.
gov.tw),「最新消息」項下「公告」網頁。
五、對於該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公告刊登公報之
次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三組。
(二)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 電話:02-33435187,聯絡人:黃合平。
(四) 傳真:02-33433991。
(五) 電子郵件:hoping.huang@bsmi.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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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省貿得業字第0378號.doc | 67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