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106)省貿得業字第0337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經濟部預告修正「商品免驗辦法」第十二條,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06.3.20.經授標字第10620050231號函辦理。
二、修正機關:經濟部。
三、修正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九條。
四、商品免驗辦法第十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該部標準檢驗
局網站(網址:http://www.bsmi.gov.tw),「最新消息」網頁。
五、對該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公告刊登公報
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五組。
(二)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 電話:02-33435194,聯絡人:李昱儀。
(四) 傳真:02-23431786
(五) 電子郵件:yuyi.lee@bsmi.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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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省貿得業字第0337號.doc | 63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