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106)省貿得業字第0326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為確保消費者使用「塑膠軟質桌墊」之安全,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
商應確保商品品質符合相關規定。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6.3.6.經標二字第10620000830號函辦理。
二、查「塑膠軟質桌墊」非屬該局公告之應施檢驗品目,惟依消費者
保護法第7條規定,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
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
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爰廠商應
確保其商品之安全性。為提升產業技術及維護消費者權益,經濟部
已修訂公告國家標準CNS15527「事務文具用品一般安全要求」,
供各界參考依循。
三、該局為維護消費者健康安全,於歷年依CNS15527規定辦理「塑膠軟
質桌墊」市場購樣檢測計畫,檢測結果發現仍有不符合「塑化劑」
規定之商品;為確保消費者使用是類商品之安全,該局預計於今
(106)年再次辦理市售「塑膠軟質桌墊」購樣檢測,籲請相關廠商
應銷售、製造或進口符合國家標準CNS 15527規定之商品,以符合
消費者保護法規定。
四、有關國家標準CNS 15527內容,請逕至該局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
系統網站(http://www.cnsonline.com.tw)閱覽。另關於商品市場
購樣檢測結果請至該局網站(http://www.bsmi.gov.tw)「最新消息
/新聞稿」項下閱覽。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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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省貿得業字第0326號.doc | 62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