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103)省貿河業字第0271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自103年7月10日起至104年1月9日止,自日本輸入之紫蘇葉(貨
品分類號列:0709.99.90.90.8)採取加強抽批查驗,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3.7.8.FDA北字第1032001312
號函辦理。
二、查日本輸入之紫蘇葉(貨品分類號列:0709.99.90.90.8)於近6個
月內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達4批,鑒於產品不合格批數明顯偏
高,為確保輸入食品之衛生安全,爰針對日本輸入之紫蘇葉採取
加強抽批查驗。
三、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
保食品衛生安全;又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停止
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違反者,將依同法第47
條處分。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張 燈 河 出國
副理事長 林 燦 明 代行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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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省貿河業字第0271號.doc | 6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