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
發文字號:(106)省貿得業字第0269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訂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優先審查機制」,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6.1.9.FDA器字第1061600221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創新醫療器材之發展,並顧及罕見疾病、危及生命或嚴重失
能病患能盡早使用國內已審查產品安全有效性並核准上市之醫療器
材,特訂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優先審查機制」,並自即日起試行,
以加速新興醫療器材研發上市,滿足國人醫療迫切需求,嘉惠國內
病患。
二、「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優先審查機制」相關資料載於該署全球資訊網站
(www.fda.gov.tw)之公告區及醫療器材法規專區。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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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省貿得業字第0269號.doc | 4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