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105)省貿得業字第0240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食藥署自105年12月16日起至106年6月15日止(進口日),印尼輸入
之貨品分類號列0704.90.10.00.8「白菜,生鮮或冷藏」及越南輸入
之貨品分類號列0302.46.00.00.1「海驪,生鮮或冷藏」,採加強抽
批查驗,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5.12.15.FDA北字第1052004627C號函辦理。
二、自印尼輸入貨品分類號列0704.90.10.00.8「白菜,生鮮或冷藏」於近6個月內
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已達3批,為確保輸入食品之衛生安全,爰針對旨揭產品
採加強抽批查驗措施。
三、自越南輸入貨品分類號列0302.46.00.00.1「海驪,生鮮或冷藏」於近6個月內檢
出還原型孔雀綠不符規定已達3批,為確保輸入食品之衛生安全,爰針對旨揭產品
採加強抽批查驗措施。
四、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
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
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違反者,將依同法第47條處分。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
(105)省貿得業字第0240號.doc | 63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