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105)省貿得業字第0223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http://www.bsmi.gov.tw
主旨:「應施檢驗電毯等六十三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業經標檢
局於中華民國105年11月24日以經標三字第10530005260號公告預告,
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5.11.24.經標三字第10530005261號函辦理。
二、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及使用安全,該局規劃依據新修訂國家標準,修正旨揭商品之檢驗標準。
三、有鑑於世界各國逐漸納管RoHS「危害性限制物質指令」要求及對綠色
環保意識的重視,並考量歐盟、中國大陸、日本及韓國RoHS的管制作
法,該局亦規劃增加CNS 15663「電機電子類設備降低限用化學物質
含量指引」第5節「含有標示」檢驗標準要求,其重點在要求廠商誠
實標示,逐步降低使用化學物質含量,達到儘量減少使用之目的。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
(105)省貿得業字第0223號.doc | 54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