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13日
發文字號:(105)省貿得業字第0214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財政部公告106年度輸入原產於瓜地馬拉之砂糖,得適用我國海關進
口稅則第2欄稅率免稅之配額數量,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105.11.23.台財關字第1051024585 號公告辦理。
二、106年度輸入原產於瓜地馬拉之砂糖(包含精製糖及粗製糖)
關稅配額數量為81,630公噸,其中精製糖之限額為28,570公噸
,惟亦得全數以粗製糖輸入。在上開數量額度內,輸入原產於瓜
地馬拉之砂糖得適用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2欄稅率免稅,超過該
數量額度者,依該等產品之第1欄稅率徵稅。
三、自瓜地馬拉輸入我國實施關稅配額之砂糖,須檢附瓜地馬拉核發
開發之關稅配額證明書,以供我國海關核稅驗放。
四、原產地之認定:依據我國與瓜地馬拉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規
則辦理,進口時須檢具瓜地馬拉政府權責機關核發之產地證明文
件供海關查核。
五、檢驗:貨品進口時應符合我國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相關規定。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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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省貿得業字第0214號.doc | 45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