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13日
發文字號:(105)省貿得業字第0213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經濟部預告修正「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及第二十八
條附表九、第三十二條之四附表十二,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05.11.15.經授標字第10520050841號函辦理。
二、修正機關:經濟部。
三、修正依據:度量衡法第五十九條及規費法第七條。
四、「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及第二十八條附表九、第三十二條
之四附表十二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該部標準檢驗局網站
(網址:http://www.bsmi.gov.tw),「度量衡業務」網頁 。
五、對該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公告刊登公報
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四組。
(二)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 電話:02-23963360轉713,聯絡人:徐佳豪。
(四) 傳真:02-23970715
(五) 電子郵件:chiahao.hsu@bsmi.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
(105)省貿得業字第0213號.doc | 68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