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105)省貿得業字第0183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應施檢驗攜帶式卡式爐用燃料容器及其燃料等三種商品之相關檢驗規
定」修正草案,業經該局於中華民國105年10月28日以經標三字第
10530004560號公告預告,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5.10.28.經標三字第10530004561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
三、旨揭商品之檢驗標準CNS 14530「攜帶式卡式爐用燃料容器」國家標準
(90年版)業於103年4月8日修訂公布,主要修訂內容為新增凸緣強度性能
試驗、落下試驗及相關標示,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及使用安全,規劃依據
新修訂國家標準,修正旨揭商品之檢驗標準。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
10530004560號公告.pdf | 881KB |
(105)省貿得業字第0183號.doc | 54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