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9月1日
發文字號:(105)省貿得業字第0096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我國與韓國優質企業(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AEO)相互承認
計畫自105年10月1日實施,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05.8.16.台關業字第1051017446號公告辦理。
二、參與旨揭計畫之我國AEO業者為安全認證優質企業之出口業者。
三、前項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得享有韓國海關提供之通關優惠措施如下:
(一) 降低其進口貨物查驗比率。
(二) 其進口貨物如被抽中查驗,得優先查驗。
四、有意參與本計畫之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出口業者,請於105年9月9日前登入
財政部關務署「優質企業申辦平台」,點選「企業基本資料」/「基本資料維護」
,於「相互承認-願與下列國家交換資料」選項下勾選韓國,俾供該署將該安全認
證優質企業之基本資料提供予韓國海關。日後通過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認證且有
意參與本計畫之出口業者,亦請於通過認證後,登入「優質企業申辦平台」勾選該
選項。臺韓雙方海關每月定期將更新之AEO交換名單資料,提供予對方。
五、旨揭AEO相互承認實務運作計畫書詳如附件。
六、本案雙方海關受理諮詢之聯絡窗口資訊,將公布於優質企業官網
(http://aeo.customs.gov.tw)路徑為:首頁/AEO主題專區/AEO相互
承認雙方海關聯絡窗口資訊。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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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韓優質企業(AEO)相互承認實務運作計畫書.pdf | 878KB |
(105)省貿得業字第0096號.doc | 48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