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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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8月22日
發文字號:(105)省貿得業字第0091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 有關沙烏地阿拉伯內閣會議決議提高沙國簽證申請費用事,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參考。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5.8.11.貿雙一字第1057023565號函辦理。
二、有關沙國政府為增加非石油收入,再參考其財政部及經濟暨計畫部意
見後,於本年8月8日內閣會議決議,將提高沙國簽證申請費用如下
(按:沙幣對新台幣兌換率約1:8):
(一)單次入境簽證:調高為2,000沙幣,惟首次入境沙國從事朝覲等宗
教活動者免收簽證費。
(二)多次入境簽證:3,000沙幣(6個月內)、5,000沙幣(1年內)、8,000
沙幣(2年內)。
(三)過境簽證:300沙幣。
(四)離境簽證(經由沙國海港離境者);50沙幣。離境/再入境簽證(有
沙國居留證者):在居留證有效期限裡,2個月內單次離/再入境簽
證費為200沙幣,每增加1個月多收100沙幣;在居留証有效期限
裡,3個月內多次離/在入境簽證費為500沙幣,每增加1個月多收
200沙幣。
(五)前述規定預計自本年10月2日起開始實施。
三、檢送駐沙經濟組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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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經字第1051008091.pdf | 1620KB |
(105)省貿得業字第0091號.doc | 5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