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105)省貿得業字第0047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衛生福利部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
草案,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5.7.6.部授食字第1051302057號函辦理。
二、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三、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四、該公告刊載於該部網站(網址: http://www.mohw.gov.tw) ,及衛
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 http://www.fda.gov.tw)
之「本署公告」網頁。
五、對該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意見者,請於該公告刊登公報
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27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were6080@fda.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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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省貿得業字第0047號.doc | 67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