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105)省貿得業字第0046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衛生福利部預告訂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草案,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5.7.4.部授食字第1051301276號函辦理。
二、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三、訂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
四、「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另載於
該部網站 (網址: 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衛生福利
法規查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
站(網址: http://www.fda.gov.tw) 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
告」網頁。
五、對於該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公告刊登公報之
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8000分機7317
(四) 傳真:02-26531062
(五) 電子郵件:Katty@fda.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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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省貿得業字第0046號.doc | 66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