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14日
發文字號:(105)省貿河業字第0783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標檢局預告修正「應施檢驗合板、層積材、木質地板、集成材、粒
片版及中密度纖維板等木製板材類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5.3.25.經標二字第10520000601號函
辦理。
二、修正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三、修正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及第十條第一項。
四、「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合板類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
案對照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層積材類商品之相關檢
驗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木質地板
類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
施檢驗集成材類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經濟部
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粒片板及中密度纖維板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修正草案對照表」。本案另載於該局網站(網址:
http://www.bsmi.gov.tw),「最新消息」網頁。
五、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公告刊登公報之次
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二組。
(二)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 電話:02-23431904,聯絡人:張家航。
(四) 傳真:02-23922402。
(五) 電子郵件:lucan.chang@bsmi.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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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省貿河業字第0783號.doc | 63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