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105)省貿河業字第0768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為強化韓國輸臺貝類產品源頭管理,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自韓國輸臺
貝類,需檢附該國衛生主管機關之衛生證明文件,始得
受理報驗。」,並自105年3月21日(以出口日計)起實施,請 轉知有關會
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5.3.2.FDA食字第1051300646號
函辦理。
二、為強化韓國輸臺貝類產品源頭管理,公告「自韓國輸臺貝類,需檢
附該國衛生主管機關之衛生證明文件,始得受理報驗。」,自該國
輸臺貝類(號列詳如附件1),需檢附韓國衛生主管機關之衛生證明
文件(該國海洋水產部衛生證明樣張如附件2)始得受理報驗,並自
105年3月21日(以出口日計)起實施。
三、請併本會105.1.26.(105)省貿河業字第0719號函辦理。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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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輸台貝類號列表及證明樣張.pdf | 892KB |
(105)省貿河業字第0768號.doc | 4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