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105)省貿河業字第0758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如文
主旨:關務署公告修正「臺星AEO相互承認實務運作計畫書」之七、(一)2.(1)
有關新進口報單(NX5105)填列新加坡AEO(STP-Plus) Code之作
業,並自105年3月3日實施,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遵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05.3.3.台關業字第1051004439號函辦理。
二、業者於我國報關進口新加坡STP-Plus廠商之貨物時,應於進口報
單申報新加坡STP-Plus Code,如以新XML格式傳輸者,須於新進
口報單(NX5105)第30欄「賣方AEO編號」欄填列新加坡STP-Plus
Code 17碼,格視為AEOSGXXXXXXXXXXXX,亦即AEOSG後面接12碼英
數字。
三、檢附修正後之旨揭計畫書乙份。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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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AEO相互承認實務運作計畫書.pdf | 925KB |
(105)省貿河業字第0758號.doc | 6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