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2月26日
發文字號:(105)省貿河業字第0751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財政部公告105年度巴拿馬共和國原產之豬腹脇肉、鯖魚、鰮魚、鰺
魚、鳳梨、調製雞肉、液態乳、香蕉、粗製糖及精製糖產品,適用關
稅配額輸入事宜,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105.2.22.台財關字第1051002619 號公告辦理。
二、105年度巴拿馬共和國原產之豬腹脇肉、鯖魚、鰮魚、鰺魚、鳳梨、
調製雞肉、液態乳、香蕉、粗製糖及精製糖產品,適用關稅配額輸入
者,由我國管理配額之核配,其配額內數量及相關事項如下:
(一)產品種類及數量: 如附表1。
(二)配額內關稅稅率:免稅。
(三)分配方式:標售關稅配額權利。
(四)分配期間及分配次數: 如附表1。
(五)申請期間及開標日期: 如附表1。
(六)核配方法:按每單位數量出標金額之高低排列得標順序,如2家
(含)以上之出標金額相同而可分配之餘額少於其投標數量之總
和時,按投標數量之比率分配。
(七)最高與最低總分配量量:申請數量不得高於「最高核配量」或低
於「最低核配量」,如附表1。
(八) 參與分配資格:符合關稅配額實施辦法第9條規定,具有公司/
商業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下列申請人:
1. 豬腹脇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登記有案之出進口廠商、中華
民國家畜肉類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所屬會員、中華民國
養豬協會及所屬會員、中華民國養豬合作社聯合社及所屬會
員、台灣省農會及所屬基層農會。
2.調製雞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登記有案之出進口廠商、中華
民國禽肉行銷發展協會及所屬會員、中華民國養雞協會及所屬
會員、台灣省家禽孵化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及所屬會員。
3.其他產品(含鯖魚、鰮魚、鰺魚及鳳梨):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登記有案之出進口廠商。
(九)權利金:獲配者應自決標之翌日起30天內繳交權利金,權利金
所得作為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來源。
(十)關稅配額證明書核發,由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請於
該部公告後密切注意該公司公告之相關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
(十一)其他相關事項:依我國與巴拿馬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附件3.04
我方關稅調降表第5點、第6點及關稅配額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三、105年度巴拿馬共和國原產之液態乳、香蕉、粗製糖及精製糖,適用關稅配額輸入者,由巴國管理配額之核配,其配額內數量及相關事項如下:
(一) 產品種類及數量;如附表2。
(二) 配額內關稅:液態乳及香蕉依據WTO全球關稅配額該等產品適
用之配額內稅率課稅,粗製糖及精製糖免稅。
(三) 關稅配額證明書核發:由巴國核發關稅配額證明書。
四、原產地之認定:依我國與巴拿馬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規則辦
理,進口時須檢具巴拿馬政府權責機關核發之產地證明文件供海關
查核。
五、檢疫及檢驗:貨品進口時應符合我國相關檢疫及檢驗規定,詳細內容
應依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經濟部標準
檢驗局之公告與規定辦理。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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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02619附表1.pdf | 373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