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104)省貿河業字第0696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衛生福利部預告修正「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限量標準 」草案, 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4.12.16.部授食字第1041304038號函辦理。
二、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三、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二項。
四、「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限量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
表另刊載於該部網站(網址: 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
衛福部法規查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
理署網站(網址: 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
「本署公告」網頁。
五、對該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公告刊登公報
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14。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fawcy@fda.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
(104)省貿河業字第0696號.doc | 67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