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104)省貿河業字第0667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自104年11月23日起至105年5月22日止(進口日),自中國大陸輸入之
辣椒粉 (貨品分類號列0904.22.00.00-1)及自日本輸入之螳螂蝦肉
(貨品分類號列0306.27.19.92-8) ,採取加強抽批查驗,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遵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4.11.18.FDA北字第1042004011號函辦理。
二、查自中國大陸輸入之辣椒粉 (貨品分類號列0904.22.00.00-1)於近
6個月內檢出農藥殘留及色素不符規定達3批,鑒於產品不合格批數
明顯偏高,為確保輸入食品之衛生安全,爰針對自中國大陸輸入之
辣椒粉,採取加強抽批查驗。
三、另查自日本輸入之螳螂蝦肉(貨品分類號列0306.27.19.92-8) 於近
6個月內檢出重金屬不符規定達3批,鑒於產品不合格批數明顯偏
高,為確保輸入食品之衛生安全,爰針對自日本輸入之螳螂蝦肉,
採取加強抽批查驗。
四、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
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
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違反者,將依同法第47
條處分。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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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省貿河業字第0667號.doc | 54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