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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第四條附件二修正草案,業經衛福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31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203525號公告預告,請轉知有關會員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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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貿峻業字第0096號.doc 71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