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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針對中國輸入「0909.32.00.00.4小茴香子,壓碎或研磨者」自112年10月30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進口日)止,採監視查驗並檢驗農藥殘留,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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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貿峻業字第0044號.doc 6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