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104)省貿河業字第0497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檢送「健康食品包裝之保健功效項目標示原則」乙份,請 轉知有
關會員廠商儘速依該原則規定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4.6.10.FDA食字第1041301503
號函辦理。
二、旨揭「健康食品包裝之保健功效項目標示原則」(詳如附件),已置
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業
務專區>食品>食品查驗登記管理>健康食品>法規公告項下供查詢。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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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之保健功效項目標示原則.pdf | 264KB |
(104)省貿河業字第0497號.doc | 4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