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104)省貿河業字第0500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檢送「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臨櫃辦理查驗登記須知事項」(版本:
104.6.15),並自104年6月15日起適用,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
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4.6.12.FDA器字第1041605382
號函辦理。
二、藥商至該署辦理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臨櫃查驗登記,須填具「第一等
級醫療器材臨櫃辦理查驗登記須知事項」(版本102.8.8.)。因應該
署自104年5月22日起,將無法臨櫃品項刊於該署官方網頁,爰修訂
旨揭須知內容,並自104年6月15日適用,原版本(102.8.8.)自同日
起停止適用。
三、藥商亦可自該署官網(http://www.fda.gov.tw>業務專區>醫療器材
>表單下載>查驗登記相關表單> 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臨櫃辦理查驗
登記須知事項)下載旨揭須知事項。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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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臨櫃辦理查驗登記須知事項.pdf | 384KB |
(104)省貿河業字第0500號.doc | 5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