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104)省貿河業字第0509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我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之甲醛合次硫酸氫鈉產品課徵反傾銷稅
案,業經財政部104年6月9日台財關字第1041013034號公告,自104
年7月16日起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104.6.9.台財關字第10410130341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公告影本1份。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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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013034公告影本.pdf | 502KB |
(104)省貿河業字第0509號.doc | 6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