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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食藥署針對日本輸入貨品分類號列「0810.10.00.00-8鮮草莓」產品,自112年6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進口日) 止,採監視查驗,並檢驗農藥殘留,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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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省貿義業字第00759號.doc 6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