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旨:食藥署自111年12月29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進口日),針對日本輸入「0810.10.00.00-8鮮草莓」,採逐批查驗並檢驗農藥殘留,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112)省貿義業字第00681號.doc 6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