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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應加標示事項」訂定草案,業經衛福部於中華民國111年8月17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301754號公告第二 次預告,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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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省貿義業字第00610號.doc 7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