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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食藥署自111年8月8日起至112年2月7日止(進口日),針對日本輸入貨品分類號號列「1902.30.10.20.5速食麵,不含肉者」,採加強抽批查驗,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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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省貿義業字第00590號.doc 6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