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104)省貿河業字第0469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自104年5月20日起至104年11月19日止,自日本輸入之青椒(貨
品分類號列0709.60.00.00-1),採取加強抽批查驗,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遵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4.5.18.FDA北字第1042001552
號函辦理。
二、查日本輸入之青椒(貨品分類號列0709.60.00.00-1)於近6個月內檢
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達5批,鑒於產品不合格批數明顯偏高,為確
保輸入食品之衛生安全,爰針對日本輸入之青椒採取加強抽批查
驗。
三、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
保食品衛生安全;又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停止
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違反者,將依同法第47
條處分。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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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省貿河業字第0469號.doc | 45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