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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標檢局預告修正「應施檢驗無線充電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業經該局於中華民國111年2月23日以經標三字第11130001790號公告預告,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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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省貿義業字第00493號.doc 7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