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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醫療器材免予刊載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品項」等10項公告,業 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9月30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10086號公 告預告廢止,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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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省貿義業字第00407號.doc 7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