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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第三十六點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0年8月27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300825號公告預告,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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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省貿義業字第00378號.doc 6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