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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食藥署自110年8月2日起至111年2月1日(進口日),針對美國輸入「0805.40.91.10.7其他鮮葡萄柚(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9月30日止進口者)」、德國輸入「2106.90.99.90.3其他未列名食物調製品」、中國輸入「1211.90.91.92.3其他乾燥藥用植物及植物之一部分(包括種子及果實) ,不論是否已切割壓碎或製粉」、緬甸輸入「0713. 31.10.00.9乾綠豆」、中國輸入「0909.31.00.00.5小茴香子,未壓碎或未研磨者」、泰國輸入「0801.12.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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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省貿義業字第00354號.doc 6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