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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食鹽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汞之檢驗」、「食鹽中重金屬檢驗方法—砷之檢驗」及「食鹽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銅、鉛及鎘之檢驗」等三篇檢驗方法廢止草案,業經衛福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29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900846號公告預告,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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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省貿義業字第00302號.doc 69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