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27日
發文字號:(104)省貿河業字第0443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計2頁)(請至該局附件下載區下載https://att.trade.gov.tw/,識別碼:GDasm國
貿局文號1042850173)
主旨:檢送「我出口商之國外交易對象如列於該局公告之國際出口管制實
體名單或為主管機關告知之特定對象,應依法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
品輸出許可證」新聞資料,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4.4.20.貿管字第1042850173號函辦理。
二、查該局公告之「國際出口管制實體名單」係涉及買賣、生產、發產
核子、生化、飛彈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用途之實體,請 轉知
有關會員廠商注意倘出口貨品之國外交易對象列於「國際出口管制
實體名單」或為主管機關告知之特定對象,應依法向該局或該部委
任(或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並憑證
報關出口,以免觸法。
三、惟旨揭「國際出口管制實體名單」會依相關國際制裁措施而更新增
加,業者過去曾獲准出口的案例,依現行規定未必仍可比照輸銷。
爰出口業者處理國外訂單前務必再確認國外交易對象是否列於「國
際出口管制實體名單」或為主管機關告知之特定對象,另請注意倘
出口貨品規格屬「歐盟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或「輸
往北韓及伊朗敏感貨品清單」之貨品出口至北韓、伊朗,亦皆應依
法先申請核發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
四、如需進一步瞭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管制清單內容,請至該局下
列網址查詢:
(一)「國際出口管制實體名單」:https://icp.trade.gov.tw/
ICP/Display.action?pageName=OList。
(二)「歐盟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http://www.
trade. gov.tw/Pages/List.aspx?nodeID=901。
(三)「輸往北韓及伊朗敏感貨品清單」:http://www.trade.
gov.tw/Pages/List.aspx?nodeID=901
五、檢送「我出口商之國外交易對象如列於該局公告之國際出口管制實
體名單或主管機關告知之特定對象,應依法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
輸出許可證」新聞資料(如附件)。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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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省貿河業字第0443號.doc | 63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