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14日
發文字號:(104)省貿河業字第0432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衛生福利部預告訂定「複合性藥物判定要點」草案,請 轉知有關
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4.4.1.部授食字第1031604379B號函辦理。
二、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三、草案內容:本案另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hw.gov.tw/
CHT/Ministry/)之「最新消息-公告資訊」網頁及該部食品藥物管
理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之「公
告資訊」網頁。
四、對於該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之日起30日內
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7419
(四) 傳真:02-2787-7498
(五) 電子郵件:hsienyilin@fda.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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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省貿河業字第0432號.doc | 64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