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110)省貿義業字第00221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有關美國輸臺牛肉產品之證明文件樣張及核准輸臺指定設施名單一
事,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0.3.2.FDA食字第1101300302B號
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9月17日發布修正之「美國及加拿大牛肉及
其產品之進口規定」,我國自本(110)年1月1日擴大美國30月齡
以上牛隻生產之牛肉及其產品輸入。
三、重申美國輸臺牛肉應為我國核准之指定設施所生產之牛肉產品,
檢附檢疫證明(FISI Form 9060-5)影本、輸臺證明(FISI Form 92
85-1)影本及衛生證明(FSIS 2630-9) 正本,並於該署邊境查驗自
動化管理(IFI)系統之「製造廠代碼」欄位填寫該批產品之製造廠代碼資
訊,向該署辦理輸入查驗。
四、旨揭證明文件樣張及核准輸臺指定設施名單可至「本署網站
(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業務專區>邊境查驗
專區>禽畜肉品管制措施」項下查詢。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莊 義 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