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104)省貿河業字第0424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自104年4月2日起至104年10月1日止,自日本輸入之貨品分
類號列3924.10.00.20.1-D「塑膠類重複性使用之微波用餐盒、保
鮮盒及環保水杯,PP」採取加強抽批查驗,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遵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4.4.1.FDA北字第1042000826
號函辦理。
二、據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第10條規定,輸入產品於查驗機
關認為有必要時,予以加強抽批查驗。
三、查日本輸入之貨品分類號列3924.10.00.20.1-D「塑膠類重複性使
用之微波用餐盒、保鮮盒及環保水杯,PP」於近6個月內耐熱性試
驗不符規定達5批,鑒於產品不合格批數明顯偏高,為確保輸入食
品之衛生安全,爰針對旨揭產品採取加強抽批查驗。
四、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
保食品衛生安全;又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停止
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違反者,將依同法第47
條處分。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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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省貿河業字第0424號.doc | 51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