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9日
發文字號:(110)省貿義業字第00201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我國優質企業(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AEO)計畫與紐西蘭
安全出口計畫(Secure Exports Scheme,SES)相互承認自110年3月
18日實施,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10.1.27.台關業字第11010027521號函辦理。
二、參與旨揭相互承認之我國AEO業者為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出口業者。
三、前項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得享有紐西蘭海關提供之通關優惠措施
如下:
(一) 降低進口貨物文件審查及/或貨物查驗比率。
(二) 進口貨物如被抽中查驗,得優先查驗。
四、有意參與旨揭相互承認之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出口業者,請於
110年2月26日前登入該署「優質企業申辦平台」,點選「企業
基本資料」/「基本資料維護」,於「相互承認-願與下列國家交
換資料」選項下勾選紐西蘭,俾供該署將該安全認證優質企業之
基本資料提供予紐西蘭海關。日後通過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認
證且有意參與旨揭相互承認之出口業者,亦請於通過認證後登入
前揭平台勾選該選項。臺紐雙方海關每月定期將更新之AEO/SES
交換名單資料,提供予對方。
五、旨揭相互承認實務運作計畫書中、英文版(詳如附件)。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莊 義 隆
我國優質企業(AEO)計畫與紐西蘭安全出口計畫(SES)相互承認實務運作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