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109)省貿義業字第00166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自110年1月1日零時起,針對生鮮冷藏冷凍豬肉(含雜碎)產品,不分
國別,採逐批查驗措施,為提供國人安心飲食環境,請 轉知有關
會員廠商落實自主管理,務必於輸入前確認產品符合我國食品衛生
安全規範。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暑109.12.24.FDA北字第1092007458
號函辦理。
二、為確保輸入食品符合我國食品衛生安全相關規定,自110年1月1
日零時起(進口日期),針對生鮮冷藏冷凍豬肉及生鮮冷藏冷凍豬雜
碎產品,不分國別,採逐批查驗措施,經查驗符合規定始得輸入。
三、前揭逐批查驗措施採監視查驗執行,不因查驗結果而調降其查驗方
式,又檢驗結果有不符衛生標準之情形者,則需依「食品及相關產
品輸入查驗辦法」及「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繳
納檢驗費。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莊 義 隆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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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省貿義業字第00166號.doc | 6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