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8日
發文字號:(109)省貿義業字第00161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勞動部擬修正「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
提供修正建議與修正理由及國外立法例等相關資料,並於110年3
月1日前,依附表格式填送該部彙辦,逾期未送者,視同無意見。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09.12.3.勞職授字第1090205428號函辦理。
二、旨揭標準請於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瀏覽下載。
三、為利於彙辦,請將上述修正意見表電子檔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該部
職業安全衛生署承辦人(e-mail信箱:onlyin@osha.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莊 義 隆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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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省貿義業字第00161號.doc | 53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