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109)省貿義業字第00145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衛生福利部已於109年11月5日預告「應以登錄方式取得上市許可之
醫療器材品項」草案,為利後續配套管理政策規劃,請協助彙整有
關會員廠商意見,並於109年12月10日前填列附件表單函復該署,
逾期未回復,視同無意見,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9.11.13.FDA器字第1091611072號函辦理。
二、 旨揭預告草案已載於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
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三、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5條第4項規定,應登錄之醫療器材,於本
法施行前已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者,由中央主管機關逕予登錄及註
銷原許可證,並通知原許可證所有人。
四、旨揭草案經踐行法制作業程序於正式公告且生效後,依前揭醫療器
材管理法規定,屬應以登錄方式取得上市許可之醫療器材品項者,
該署會將原已取得許可證之許可證字號轉換為登錄字號。為利了解
後續產品更換標籤、包裝等作業程序所需之緩衝期,請協助填列
附件表單,以利政策規劃評估參考。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莊 義 隆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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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施檢驗家用遊戲圍欄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pdf | 116KB |
(109)省貿義業字第00145號.doc | 56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