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12日
發文字號:(109)省貿義業字第00133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附件請至該署附件下載區以發文字號:1091610548及發文日期:1091104下載。
網址: https://ODDW.FDA.GOV.TW/DL/DL1/DLi100.aspx),識別碼:LB3BATKR。
主旨:檢送「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修正草案對照表(初稿)1份(如
附件),請轉知有關會員廠商如有修正建議,請於109年11月23日前
函復食藥署,逾期未回復者,視同無意見。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9.11.04.FDA器字第1091610548
號函辦理。
二、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6條第3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對有其
他影響衛生安全情事者,得公告相關管理規範,爰擬具「化粧品微
生物容許量基準表」修正草案。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莊 義 隆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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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省貿義業字第00133號.doc | 7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