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25日
發文字號:(109)省貿義業字第00086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有關桑白皮等中藥材有非藥用部位過多一案,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
商依說明段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9.14.衛部中字第1091861557號函辦理。
二、依臺灣中藥典(第3版)所載,「桑白皮」為桑科植物桑Morus
alba L.之除去栓皮層乾燥根皮;「皂莢」為豆科植物皂莢
Gleditsia sinensis Lam.之乾燥成熟果實,習稱「皂角」,先
予敘明。
三、近來發現部分中藥製造廠購入之中藥材,桑白皮為含栓皮層之乾
燥根皮,皂角為皂莢之乾燥果莢,與前揭藥典規定不符。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應注意中藥材品質,如經查獲將依藥事法劣藥
規定裁處。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莊 義 隆 請假
副理事長 王 峻 益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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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省貿義業字第00086號.doc | 6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