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3日
發文字號:(109)省貿義業字第00039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
中華民國109年7月29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301790號公告預告,
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09.7.29.衛授食字第1091301792號函辦理。
二、 旨揭預告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該部網站「衛生福利
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
w/policies/)自行下載。
三、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該草案刊登前揭網站之次日起
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sy77@fda.gov.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事長 莊 義 隆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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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省貿義業字第00039號.doc | 6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