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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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15日
發文字號:(109)省貿得業字第1504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函轉「內政部處理違反商業團體法第67條第1項案件裁罰基準」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台灣省商業會109.5.7.省商會字第082號函辦理。
二、旨揭基準亦公告於內政部人民團體全球資訊網(https://group.
moi.gov.tw/sgms/html/home!index.action)可自行下載。
正本:各會員公會
台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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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省貿得業字第1504號.doc | 6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