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109)省貿得業字第1499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為提升進出口貿易統計資料正確性,自109年5月12日起,增列部分
貨品實施「統計用數量與淨重比率」報單收單邏輯檢查,請
轉知報關人配合正確申報,以免影響進出口人權益。
說明:
一、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09.4.30.台關統字第1091009901號函辦理。
二、 針對海關進口稅則貨品分類號列貨名已明列貨物重量範圍者,
報單申報淨重將予以實施「統計用數量與淨重比率」收單邏
輯檢查,例如貨品分類號列第8802.11.00.00-1號「直升機,
空重量不超過2,000公斤者」。
三、本次收單邏輯檢查,當淨重/統計用數量出現明顯異常時,程式將
發送不受理報關訊息(進口為B75、出口為C64),表示統計用數量、
淨重或貨品分類號列申報有誤,請報關人補正後在傳輸。
正本:各會員公會
台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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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省貿得業字第1499號.doc | 5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