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4樓B座
電話:02-27731155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104)省貿河業字第0383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主旨:紡拓會公告自即日起至104年1月26日(週一)止受理申請104年度
「紡織品整合行銷與商機開發計畫」事宜,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踴躍申請。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國紡織業拓展會104.1.6.紡 (104)企字第00032號
函辦理。
二、計畫目的: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協助我紡織業加強拓銷海外市場,維繫我國紡
織業在國際市場之地位,特規劃「紡織品整合行銷與商機開發計
畫」,由紡織業在國際市場之地位,特規劃「紡織品整合行銷與商
機開發計畫」,由紡拓會擔任執行單位,期能持續協助業者開發商
機及促進出口。
三、輔導內容:
本計畫以功能、環保及流行之高附加價值紡織品為重點產品,目標
市場為歐陸、北美等重點市場,以及中國大陸、俄羅斯、土耳其及
巴西等新興市場。除規劃整合性及關聯性之商機開發活動外,並針
對個別企業堤供「克製化行銷輔導措施」服務。
四、有關上揭「客製化行銷輔導措施」服務,係由廠商依據本身需求選
定輔導單位,共同規劃開發商機之輔導方案並提案申請,相關申請
規定如下:
(一)輔導經費:
1.每案政府投入之輔導經費以新台幣100萬元為上限,並以
評選委員會審議結果,經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核定者為
準;廠商並應自行負擔政府輔導經費30%之自籌款。
2.政府輔導經費由計畫辦公室撥付於輔導單位,廠商自籌款
由受輔導廠商支付予輔導單位,廠商自籌款由受輔導廠商
支付於輔導單位;輔導單位依計畫內容統籌運用。
3.差旅費必須列為廠商之自籌款
(二) 申請資格:
1.凡依公司法及貿易法辦妥登記之紡織相關出進口廠商,且
無為了結之貿易糾紛(含仿冒案件)或其他如仿冒等不良紀
錄者,均可提出申請。
2.已可帶動我紡織品出口成長之廠商為優先,例如:在臺設有
工廠製之製造商,或搭配有協力工廠或配合工廠之貿易商。
3.凡計畫申請內容已獲其他政府補助計畫者,不得申請。
4.曾經或本計畫補助3年者,第4年起不再補助。
(三)受理申請期間:
自即日起至1月26日(週一)止,請於期限內填具「客製化行
銷輔導措施」申請表及計畫書向計畫辦公室提出申請,逾期不
予受理(親送以計畫辦公室收件日為準,由寄以郵戳為憑)。
五、本計畫相關措施申請之詳細規定內容,請參閱計畫申請須知。有關
申請須知、申請表及計畫書相關表單均以上載於本計畫網站「文件
下載」專區(http://export.textiles.org.tw),請至該計畫網站
自行下載使用。
六、聯絡窗口:
「紡織品整合行銷與商機開發計畫」計畫辦公室:
˙地址:台北市10092中正區愛國東路22號紡拓大樓16樓
˙電話:(02)2341-7251,傳真(02)2357-9434
聯絡人:江逸燕 專案經理 分機2962(yiyen@textiles.org.tw)
謝淑如 專員 分機2966(rital@textiles.org.tw)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張 燈 河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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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省貿河業字第0383號.doc | 7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