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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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25日
發文字號:(108)省貿得業字第1339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 如文
主旨:有關肯亞透過舊鈔替換措施打擊非法所得,未轉換之舊鈔於本(108)
年9月30日後無效,請 轉知有關會員廠商防範可能之詐欺衍生事
件。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8.10.22.貿雙二字第1087031050號函辦
理。
二、鑒於肯亞舊鈔已成為東非地區犯罪份子之首選交易鈔票,爰該國央
行於本年6月1日宣布,要求所有1000先令舊鈔(價值約10美元)必須
最遲在本(108)年9月30日前轉換為新鈔票,並要求大量兌換現金者
須提出現金取得來源證明。肯亞政府盼能藉此換鈔措施遏止(例如
貪腐及偽造鈔票等)犯罪收益。
三、鑒於肯亞近期採取換鈔之措施,建議我赴非洲商旅人士,宜審慎提
防可能之詐騙案(例如以失效舊鈔進行交易)。
正本:各會員公會
理 事 長 林 萬 得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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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經字第1083010222號公告影本.pdf | 119KB |
(108)省貿得業字第1339號.doc | 51KB |